企业年报系统登录河北(网上企业年报操作)

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市场主体:

疫情期间不要慌,请做好员工、自身及家人的防护,并带头遵守和执行党和政府各项防疫的政策和规定。

此时正值企业年报时间。2022年1月1日到6月30日,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报送2021年度报告并公示。现就企业填报流程解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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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截止6月30日您仍逾期未报并公示,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可能会被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受到失信惩戒,企业一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不能授予荣誉称号,不能贷款,不能融资,不能招投标,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1.处以行政处罚1万元以下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公示年度报告或者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市场主体,将被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

2.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企业因未按照规定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依法履行公示义务的,将被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信用惩戒

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市场主体和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各级行政机关将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经营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工作中,依法采取限制或禁入的联合惩戒措施。

特别提示:认准官网,谨防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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